安徽淮北市宗教“两个专项工作”推进会召开
作者: 安徽省民宗委 来源: 淮北新闻 发表于:2011-06-08 16:35:48 点击:

佛教在线安徽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宗教“两个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推动淮北市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2011年6月2日上午,淮北市宗教局召开了全市宗教“两个专项工作”推进会。

市宗教局高修涛局长、杨新生副局长、朱兆勇副调研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区)民宗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杨新生副局长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宗教“两个专项工作”推进会精神;各县区民宗局汇报了前期宗教“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宗教科就下一步推进全市宗教“两个专项工作”提出了工作方案,而后进行了讨论。通过讨论,完善了方案,使县区民宗局明确了具体内容、标准、要求、措施和时限。全市寺观教堂教职人员要在8月中旬完成认定备案工作,财务监管工作要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他宗教活动场所要在9月中旬前全部完成。市局将在9月下旬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最后高修涛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宗教“两个专项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认识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重要性。两个专项工作是拓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的突破口;是全面做好各项宗教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是进一步提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人、财、物管理水平的难得契机。开展宗教两个专项工作,是深入贯彻条例的必然要求,对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县区民宗局要把两个专项工作作为2011年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主动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协调成立宗教场所财务监管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制。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进一步创新形式,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各县区民宗局和宗教团体要结合各宗教活动场所实际,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市宗教局要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召开会议,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推动宗教两个专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高修涛局长强调:淮北市宗教两个专项工作虽然开展得不错,但离省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年底两个专项工作结束,省局将进行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县区民宗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等不靠,加快进程,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努力把全市宗教两个专项工作推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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